关于“ 金川”杯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入围决赛作品存在异议申诉的通知
依据《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章程》相关规定,如您对入围决赛作品结果存在异议,请准备详细书面申诉材料,并由贵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253号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组委会”;邮编:650093。
组委会概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匿名等其他方式的申诉或举报。
“金川”杯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组委会
2014年6月30日